SiChuan RongHua Law Firm
|
|
2010年,全国首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方性政府规章——《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令第246号)出台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为规范评估流程和责任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撑;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成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该程序的载体一般体现为评估报告。2019年4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颁布,更将风险评估提升、固化到行政法规层面,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作出。 蓉桦律所自2014年至今,多次组织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复议与仲裁处处长杨云平、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罗清红、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全等专家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已出具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报告近130余份,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风险评估报告》《<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关于探索“四年制初中”教育改革试点方案>的风险评估报告》《<成都市直属学校对外办学协议>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及享受市民待遇政策的意见(送审稿)>的风险评估报告》《<成都市温江区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公益性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等,从法律、风控、社会稳定等多角度剖析重大事项决策的得与失,让评估主体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提升了决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