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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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顾问服务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

就教育系统而言,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就指出,“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中小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综合推进依法治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于2015年1月16日出台的《四川省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川教〔2015〕4号)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法律参谋作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本部门办公会议和必要的专题会议”、“推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扩大参与广度、深度”。《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川教〔2015〕28号)要求“各地、各校、各单位要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普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架构,实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截止2021年3月,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已成为四川省机关事务局服务保障中心、成都市委市政府、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营山县委县政府、九寨沟县教育局、成都市树德中学等300家单位法律顾问。其中,教育类顾问单位占比高达90%以上。

此外,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教育风控团队先后6年为成都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会前学法,获得高度赞赏;连续10年向成都市教育局递交14册成都教育风控报告(蓝皮书),通过总结经验,提炼风险节点,提出落地建议,并向金牛区教育局、温江区教育局、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多家顾问单位递交年度教育风控报告,呵护顾问单位教育发展,并为成都教育法治风控保驾护航。